雷击防护措施 – 第4部分:建筑物内的电气与电子系统。
IEC技术委员会TC81雷电防护
10/350是驱动本标准的发动机。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唯一的依据是10/350波形。雷电保护区域的指定的唯一依据是10/350 波形。雷电保护等级的划分唯一的依据是10/350波形,标准中三分之一的内容由协调保护策略构成,只因10/350波形。如果从标准中把10/350波形的影响移除,剩下的内容只有接地、等电位连接及屏蔽。
1982年: Hasse 10/350 图
1995: IEC 61312-1 (参数直接从Hassel博士的10/350图表中获取)
1998: IEC 61643-1 (参数从IEC61312-1中获取))
2010:IEC62305 将IEC61643-1作为参照文献并从IEC61312-1中毫无修改地直接引用Hasse的雷电参数。这里仅是62305-1中的一部分文字,在整个62305系列中它们被以各种方式重复着。
62305-4中的异常现象:
此标准清晰地告诉我们,标准认为10/350波形是“危害的主源” 在此阅读关于这个观点的解释。
这就是整篇62305的主要策略及要求所针对的目标。
问题是,如果10/350波形根本不存在,那么这个标准是否就是在击打鬼怪?
现代的电子设备只能在一个非常狭窄的电压范围内生存,太高,会被烧毁!!!一个以220伏正常电压供电的电路无法忍受一个1万伏的电涌电压冲击,这就是为何雷击对电子系统来讲是多么严重的威胁,这也是为何雷电防护必须使用对高强雷击电流具有快速反应能力、把过电压箝制在安全范围的电涌保护器以保护下游的设备。MOV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就能做到这一点,相反地,火花间隙类型的电涌保护器(不考虑其它方面的问题)由于反应速度太慢而且允许通过的电流及电压太高,对于保护电子设备来讲不是一个好的没选择。 (请阅读这里) 除了逻辑相反,此标准还指定将火花间隙在保护电子设备中扮演主要角色,这是反对的第一击。
此标准以一个理由并且只因一个理由要求使用火花间隙:它们能够通过大幅值的10/350波形测试。 由于火花间隙不能单独提供足够低的保护水平来保护电子产品,标准中同时必须指定使用MOV。但由于混合这两种技术存在配合的问题,这就迫使它使用标准中1/3的篇幅来缓解这些问题。 更多关于电涌保护器配合使用的信息可以点击这里。
按照此标准的说法,不存在所谓的“电涌保护器”,只有“协调式的电涌保护器”。这就犹如在总统检阅经过您的房子而您那天却挂出了很多脏衣服。
此标准是从放在右边的一个图表、引入雷电保护区域这个概念开始。它加了下划线、彰显出它的重要性,并且加上了一段陈述说明保护电子设备免遭雷电的破坏“是建立在雷电保护区域(LPZ)概念上的”。." 非常重要的东西。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?绿色区域(LPZ区域0)代表建筑物外的区域,叫做“区域0”。根据LPZ理论,发生在绿色区域内任何地方的雷击将产生一个10/350波形,紧接着的就是只有火花间隙型的电涌保护器(能够通过10/350波形的等级1测试)才被允许安装在区域0(绿色)与区域1(建筑物)的交界处。这就能看到10/350波形是整个LPZ系统的理论基础。因此如果,如本网站中其它页中陈列出的、已被CIGRE2013 技术手册549所澄清了的那样,雷击与10/350波形没有任何关系的话,那么LPZ理论就是被放置在了没有安装避雷针的帝国大厦顶端…
雷电PMS是TC81标准编写者们杜撰出来的另一个描述性术语。原版的62305-4的第一节告诉我们这部分的标准范围包括雷电PMS“设计、安装、检查、维护和测试所需的信息”。根据第8.1节雷电PMS的第一步是按照62305-2进行风险评估,风险管理不在本网站的涉及范围,但任何阐释使用62305-2的人都知道它的复杂程度是无可救药的。2013年3月,一位TC81的成员告诉我们(条件是匿名),他非常确定只有不到5%的受过训练的电气工程师能使用整个程序,我们就以5%来计算,那大部分的都不太可能会使用。对于这样的介绍,希望我们的说法有道理,就是雷电PMS或许只是代表了给希望使用它的人所带来的头疼,那末使用它的那些被保护的设备就必须忍受“高热的闪光”。2010年的版本似乎存在着一个排印错误,雷电PMS被拼成了“SPM”,这并不重要,我们仍然能知道他们指的是什么。